继十月初宣布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缅甸养殖水产品进口后,10月19日,海关总署正式宣布,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阿曼野生水产品进口。
进口产品范围野生水产品,是指野生的、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LSKPWA)所列物种、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根据公告内容自阿曼苏丹进口水产品需要满足生产企业、进口产品、证书、包装标识等多项要求。
以证书要求为例:
阿曼向中国出口的每一集装箱野生水产品应至少随附一份正本兽医(卫生)证书,证明该批产品符合中国和阿曼兽医和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及《议定书》的有关规定。
阿方应在兽医(卫生)证书中完整填写从捕捞、加工、包装、存储、运输、中转和出口等全过程中涉及生产企业信息,包括加工厂、捕捞船、运输船、加工船和独立冷库的名称和注册编号等,不得遗漏上述任何环节涉及的生产企业信息。
搜航产研院兽医(卫生)证书示例图
兽医(卫生)证书模板如有需要可通过搜航网—搜航产研院—搜航·单证—物流单证—检验检疫该路径进行查看下载。
证书至少用中文和英文印制(填写证书内容时英文为必选语言)。证书的格式、内容须事先获得双方认可。阿方应及时将证书样本、官方签发机构印章和签字官员笔迹提供中方备案。如证书样本的内容和格式、官方签发机构印章和签字官员笔迹有变更,阿方应至少在生效前一个月向中方备案。
除了公告内明确要求的兽医(卫生)证书外,我国水产品进口申报还需要以下手续资料:(以下涉及单证在搜航产研院均可查询下载)
1、装箱单、发票、合同、提单;
2、进出口经营权;
3、报检报关委托书;
4、入境货物通关单;
5、中文或外文名称;
6、食品流通许可证;
7、原产地证/卫生证;
8、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9、中文标签样张等等;
其它具体要求信息可在《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阿曼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内查看。
受国际环境因素影响,我国自禁止进口日本水产品后,已陆续开拓新的水产品进口渠道,不仅仅是缅甸、阿曼苏丹,以后可能会开通更多水产品进口渠道,想要及时了解新进口国的港口信息,在搜航网内港口百科中均可查询到。
一般情况下我国水产品进口报关流程如下:
1、进口许可证申请
通常需要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进口许可证,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品种而有所不同。
2、海关申报
在水产品到达中国海关前,进口商需要向海关提交申报单,该表格需要填写详细的商品信息,如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产地、价格等。
3、检验检疫申报
进口商需要提交相关的申报文件,包括商业发票、装箱单、进口许可证等,然后进行检疫检验申报。
4、报关申报
水产品进口需要进行报关手续,报关申报是指向海关提交进口商品信息的申报手续。
5、海关查验
海关会对进口的水产品进行查验,检查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安全和卫生要求。
6、支付税款
海关会根据水产品的申报信息和货值,计算进口税款,进口商需要支付相关税款才能取回货物。
7、提取货物
一旦支付了税款,进口商就可以取回其进口的水产品。
此外,在搜航产研院现场模块,还有很多类似水产品进出口案例,海陆空运输方案均有,如您感兴趣,可进行翻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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