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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侦破跨境电商走私案!案值达6亿元,涉及多个知名品牌
2020-12-29 18:41:00
跨境走私

近日,深圳海关摧毁一个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刷单”走私化妆品、奶粉、红酒等货物入境的走私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案值超过6亿元。


深圳海关侦破跨境电商走私案!案值达6亿元,涉及多个知名品牌


抓捕行动当日的凌晨5时,抓捕时机已经成熟,随着指挥部的一声令下,缉私人员迅速冲入既定的抓捕点和查缉点,一举打掉通过“网购保税进口”伪报贸易性质方式走私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现场查扣涉嫌走私化妆品、奶粉、红酒一批,案值超过6亿元。


深圳海关侦破跨境电商走私案!案值达6亿元,涉及多个知名品牌


其中华强北明通数码商城里CC美妆是这次查缉行动的重点场所之一。


缉私民警在这里发现,店里除了欧美产雅诗兰黛、兰蔻等国际知名品牌化妆品,还有许多日韩产化妆品,涵盖护肤水、眼影、口红、防晒霜等多个品种。


除了货架上摆满了涉嫌走私的化妆品,还有20多箱尚未拆封的化妆品堆在店内。店主是嫌疑人李某,他这些货物无法向缉私民警提供正规合法的票据。李某交代,从2019年初开始,该店便从手机店转型成美妆店,货源均是从境外通过走私渠道低价购入的。经清点,现场查获的货物价值约200万元。


深圳海关侦破跨境电商走私案!案值达6亿元,涉及多个知名品牌


在华强北,缉私民警还对哈曼数码广场等商场的多个涉嫌走私店铺进行了查缉。行动查获大批涉嫌走私进口的化妆品等货物,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打掉走私团伙4个。经查,犯罪团伙涉嫌走私货物价值超过6亿元。


深圳海关侦破跨境电商走私案!案值达6亿元,涉及多个知名品牌


深圳海关缉私局蛇口分局侦查科副科长于啸鹏:这四个团伙有通关团伙,有货主团伙,货主在境外把货物组织好以后,是交给了这个通关团伙,通过非法渠道购买过来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制造虚假订单,虚假的支付单和虚假的物流单,然后欺骗海关,将货物运进国内。


海关提醒


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要合规发展,对参与制造或传输虚假交易、支付、物流“三单”信息、为二次销售提供便利、未尽责审核消费者(订购人)身份信息真实性等,导致出现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情况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利用其他公民身份信息非法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海关按走私违规处理,并按违法利用公民信息的有关法律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不涉嫌走私违规、首次发现的,进行约谈或暂停业务责令整改;再次发现的,一定时期内不允许其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并交由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实施查处。


本是一般贸易方式进口货物,却伪报成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少缴的税款落入“自家口袋”。


根据拱北海关首次公布的一起代号为“G1903”的利用跨境电商渠道走私日化品进境案,案值约1亿元。


货主服下“迷魂汤”,迈上走私路


在看守所见到杨某的时候,他绷着嘴角。甫一坐下,他的情绪开关就被触发了,不停向对面的缉私警察宣泄自己的疑问与不满。


“警官,为什么要抓我?我只是委托别人帮我进口商品,我怎么就涉嫌走私了?”


杨某是2019年拱北海关查获的代号为“G1903”跨境电商走私日化品进境案的涉案货主之一。2016年,杨某委托陈某光团伙报关进境面膜等日化用品,支付陈某光报关费用。


“他(陈某光)和我说跨境电商是国家正在扶持的,他帮我代理进口的商品也是正常向海关申报而且缴纳进口税费的。我也不是很了解具体的政策,我就以为是合法正规的。”


杨某口中的“正常申报”本应是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报关,然而在报关单上,“跨境电商”这四个字却赫然在目。对陈某光的委托,将杨某与妻女的生活割裂了一道口子。


2016年4月8日起,国家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跨境电商发展。在不法分子眼中,相比一般贸易方式进口货物,伪报成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少缴的税款均可稳稳落入“自家口袋”。


经查,在上述系列案中,仅陈某光团伙,就先后为包括杨某在内的40余名货主提供代理报关业务,共走私价值约2亿元的货物。


据拱北海关缉私人员介绍,走私分子在招揽有货物清关需求的货主时,不会明示其清关手法,即本应通过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伪报成跨境电商商品的方式走私进境。走私分子往往给货主灌“迷魂汤”,声称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口货物是国家鼓励支持的,已向海关进行申报并且缴纳进口税费,该行为是“合法正规”的清关行为。由于跨境电商是一种新业态和新模式,许多货主事前并不了解相关的具体政策和法律知识,容易受走私分子的蒙蔽而上当受骗。


就这样,一条以欺骗为开端的走私之路,逐渐铺陈开来。


团伙合力打造走私“专享”跨境电商平台


货主已经“入伙”,那么如何打造一个跨境电商平台,将这条走私之路继续下去,成为摆在走私团伙面前最关键的一个难题。


目前,国家明确规定“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每一单交易,都必须匹配包含个人身份信息的订单信息、支付单信息和快递物流信息,才能被推送至海关后放行。


跨境电商交易平台是制作“三单”数据的基础。陈某光走私团伙雇佣技术人员,搭建了一个所谓的跨境电商平台,设置程序使该平台具备批量伪造订单、支付单功能。一般普通消费者无法正常登录、购买,只有在特定的电脑或者授权下才能登录使用。


据陈某光走私团伙的犯罪嫌疑人交代,在收到货主的提货单后,该走私团伙在香港安排提货、分拆包装,制作虚假收货人信息贴到每个包裹上。在内地,该团伙组织专人利用购买来的快递单号和居民身份证信息在跨境电商平台后台制作订单,推送给第三方支付公司,由第三方支付单位审核后将信息推送给海关。


“走私团伙购买的身份信息基本都是真实的个人身份信息,表面看,这些假数据都非常‘真实’。”缉私人员介绍。


为了满足相关官网对派件时间、派送时间、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查询,走私团伙再将快递单号、收件人信息发给快递公司,制造虚假物流信息,从而达到逃避海关监管的目的。至此,走私团伙通过制作假的订单信息、支付信息和物流信息,将本应以一般贸易进口的货物,伪报为电子商务的贸易方式走私进口。


▍侦查人员打破数据牢笼


跨境电商渠道走私隐藏于庞大的数据背后,涉及物流配送、网络平台监管、金融监管等多个领域,且涉案货主多,导致证据难以收集,查处难度较大。在实际经营和侦办中存在主动发现难、分析研判难的困境。


“订单里涉及到2.25万个身份证信息,而我们专案组也不过才十几个人,如果一个一个去查,在侦查期限内难度很大。”缉私人员如是说。


面对侦查路上的混沌,缉私人员决定另辟蹊径,运用大数据分析,搭建走私案件实战模型,结合线下走私摸排,成功拨开了迷雾,逐渐掌握了走私团伙的犯罪事实。


2019年3月,根据海关总署缉私局打击跨境电商走私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在广州等地海关的协助下,拱北海关缉私、风险防控部门协同作战,出动缉私警力120余人,在广州、深圳、东莞、阳江、苏州等地同时开展查缉行动,成功对“G1903”利用跨境电商渠道走私日化品进境案进行收网,查发案值约1亿元。


据了解,拱北海关缉私部门此后又连续查发多起此类案件,有力打压了利用跨境电商渠道走私的势头,震慑了走私分子,有效维护了跨境电商的规范健康发展。

来自 搜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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